在河南省政协“月协商座谈会”上的发言

◎释永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近年来,河南省佛教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途径,不断推动我省佛教健康发展。在加强团体建设、发挥团体作用方面注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努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广大教职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省佛教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是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引领全省佛教界正确认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提升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努力做到活动遵法、行动守法、办事依法。

三是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推进“四进”活动,在重点场所组织爱国主义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举办普法教育、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讲座,组织教职人员到红色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积极引导佛教四众弟子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强化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四是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述。加强教义教规研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协会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的指导下,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配套制定了《河南省佛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河南省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年度审核办法》,修订下发了《河南省佛教寺院管理制度汇编》《河南省佛教协会规章制度汇编》,推动佛教内部管理规范,进一步与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相适应,与国家宗教工作新形势相适应,与新时代的发展相适应。

近年来,在全省佛教界的共同努力下,省佛教协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协会领导班子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务组织监督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落实,佛教界观念和制度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佛教场所内部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等。未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继续高举爱国爱教旗帜。爱国爱教集中体现了协会性质宗旨,体现了佛教界政治立场与宗教信仰的圆融统一,体现了信教群众与全体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具有持久强大的号召力、凝聚力、引领力。高举爱国爱教旗帜,能将全省佛教界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最大程度凝聚起佛教四众弟子的智慧和力量,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众生安乐勇猛精进。

二是继续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中国化方向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是佛教契理契机原则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才能更好地传承与发扬我省佛教的优良传统和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才能不断提高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水平,推动佛教健康传承。

三是继续加强教风建设。教风建设始终是佛教的根本大事,关系到佛教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万千信众的信仰根基。只有牢记佛陀遗教,以戒为师、正信正行,勤修三学、解行相应,树立、巩固新时代佛教的清净教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为佛教健康发展和发挥积极作用持续注入强大动力。

四是主动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各项工作的指向标。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更加聚焦重点,充分彰显佛教积极作用,更好地推动佛教事业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省佛教协会将继续带领全省佛教界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爱教旗帜,不忘上求下化的初心,牢记弘法利生的本愿,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11月8日)